****中学****初中部)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中学****初中部)
2.招标人:**** 地址:**省**县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1****7328
3.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058
4.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042.5(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元;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罗婷 注册证号:闽 235********79236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840.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
8.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芳(组长)、林伟东、尤**、胡秋恋 、卢丽娟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2.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13.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话:0596-****236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