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服务局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发布日期:2023-02-03 09:17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201
通讯地址:**市**湖新区圣贤路7****中心
序号 | 申请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 | 济审服企投〔2023〕1号 | 济审服企投〔2023〕1号****张庄-城前T接尚河35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
2 | **** | 济审服企投〔2023〕2号 | 济审服企投〔2023〕2号****圣贤(区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
3 | **** | 济审服企投〔2023〕3号 | 济审服企投〔2023〕3号****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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