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胶粘剂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1MAC1J84C97 | 建设单位法人:孙立国 |
孙立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胶粘剂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1-C2641-涂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 |
经度:118.536168 纬度: 36.91751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3 |
青环审表字〔2023〕1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1MAC1J84C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81MA3MPPEG7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82446L | 竣工时间:2024-05-10 |
2024-06-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8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胶粘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500吨水性涂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搅拌-研磨-过滤-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搅拌-过滤-灌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水性涂料生产(上料、混合搅拌、研磨、过滤、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1;胶粘剂生产(上料、混合搅拌、过滤、灌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2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混合搅拌、过滤、灌装废气: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 |
生产过程减少了研磨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渣,研磨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网收,回用于原始用逾。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对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渣,研磨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回用于原始用途。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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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98 | 0.0098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154 | 0.0154 | 0 | 0 | 0.015 | 0.0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 | 布袋除尘器 | 水性涂料废气排气筒(DA001)连续监测两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要求。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9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4×10-2kg/h。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0kg/h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减振、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58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渣,研磨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网收,回用于原始用逾。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过滤渣,研磨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回用于原始用途。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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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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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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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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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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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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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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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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