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方案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 连****委员会 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突发****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方案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区振华东**、科苑路东。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6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148601.2万元。其中:(1)突发****中心及****医院)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包括:一期建设突发****中心42400平方米(地上30500平方米、地下11900平方米),液氧站等附属设施450平方米;二期建设员工生活区27150平方米(地上21550平方米、地下5600平方米);(2)卒中****中心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16700平方米,包括:一期建设卒中胸痛创伤应急救治中85800平方米(地上63300平方米、地下22500平方米),垃圾站等附属设施800平方米;二期建设科教实验楼30100平方米(地上22100平方米、地下8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至方案报批通过及其他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00 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 3.6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2024 年7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将对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设计补偿费用,第二名补偿费用为3万元,第三名补偿费用为3万元,其余投标人无设计补偿费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06 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纸质设计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采用软面胶装;提供 7 套纸质投标方案设计文件,要求装订时折为 A3 幅面大小,比例自定,图面中所注文字及尺寸数字应清晰可辨,应为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2 份以及图纸(电子版拷贝在 U 盘中)。 9.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市公共**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振华东路6号 联 系 人: 苗** 电 话: 0518-****7868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郁洲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联 系 人: 王盼 电 话: 0518-****1799 138****8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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