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部分镇区农房改善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部分镇区农房改善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场B区5号楼25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4 15: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部分镇区农房改善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涉及3个镇区,对千秋镇、**镇、特庸镇下辖部分村居进行拆迁改造及土地综合治理,拆除总户数为2986户;拆迁房屋总面积760213.91平方米,其中:土地综合整治2191.9亩,新增耕地面积2191.9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场B区5号楼25层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如有****公司联系(联系人:高工、电话号码:189****9101)。
售价:0.00元
2024-09-24 15:00 (**时间)
地点: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指定邮箱:****@163.com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 腾讯会议 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原件扫描(如原件是彩色件,则扫描件须是彩色),相应所要求的红章可为电子章。
4、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招标文件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网 。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5、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唱标会,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等须扫描进PDF格式的响应文件中进行资格审查,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出现无法辨认,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另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县幸福大道26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91****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B区5号楼25F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15-****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5-****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