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乡村**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乡村**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供配电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乡村**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
2.3投资金额:892.620489万元
2.4建设地点:**县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0.4kV电缆工程、10kV电缆工程、开闭所配电工程、外网10kV高压电缆、路面破除及修复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8****8363
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吕庄新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29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8****836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地址:**市东吕庄新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29 |
1.1.4 | 项目名称 | **县乡村**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供配电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县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预备会。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15日前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报(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暂列金额):****204.89元 招标控制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暂列金额):****012.13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51301.5元 规费:53865.17元 税金:737026.09元 暂估价:0元 暂列金额:0元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为:****531.4元 措施项目费总额(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5782.23元 其他项目费总额: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若投标人报价未响应,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报价允许低于招标控制价,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整)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 南》。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 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 电子保函:根****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cn/WSXXQXX/47040.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
3.4.2 |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远程开标) |
5.2 | 开标程序 | 远程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组成。 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保函形式参照:http://www.****.cn/WSXXQXX/47040.jhtml 咨询电话:0371-****006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8.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 |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
9.2 | 投标人应时****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9.3 | 根据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注意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注意事项”) 2、递交地址:《**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 |
9.4 | 监督机构:****招投标办公室 |
9.5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9.7 |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中标价1.2%计取,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中标价1.0%计取,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中标价0.7%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9.8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9.9 | (1)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
9.10 |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
9.11 | 1、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 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具体要求: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3.7.3)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http://ww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9291 |
11 | 其它 | 付款方式:中标人中标后以合同签订为准 |
12 |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变更的,项目经理的任职行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经理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按照《**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执行,且在变更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进行告知性登记备案的,作为个人不良记录行为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4、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时****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
13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及清单;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服务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且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否则属于无效。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远程开标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书。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
技术标2.2.2(1) | 技术标评审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针对本项目特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整体编制水**内容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工作内容完整(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有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工期保证措施 |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方案 | 有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方案;否则不合格 |
拟投入**配备计划 |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洒水车、雾炮车、自动喷淋系统、冲洗设备);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有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否则不合格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有拟建工程的位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的位置与尺寸,并应有文字说明;否则不合格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否则不合格 |
风险管控措施 | 有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2.2(2) | 综合标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且合同额≥800万元。(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结果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不提供、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视为不合格。 |
履职尽责承诺 | 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等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成。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2.2.(3)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 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 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 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 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 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1)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受贿行贿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受贿、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履约能力:
①资质等级、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状况、企业业绩。
②是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③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拟派团队资信实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信息;委托人社保信息;项目机构组成其他人员证书及社保信息。
注:以上核查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5)本项目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要求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按时到场参与,招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定标候选人。考察、质询从以下方面进行:财务状况、近年承接项目情况、项目经理对方案的熟悉程度(方案内容包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方案、拟投入**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风险管控措施)。根据以上因素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若以上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则考察、质询不通过。项目经理因故不能按时到场参与考察、质询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及**县公管办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本项目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qq.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核查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XXXX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交易中心举办的“XXXX项目(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招标人签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