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锅盔河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2********74137XE | 建设单位法人:陶猛 |
程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路3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锅盔河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5 |
密环审〔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32.37 |
43.71 | 运营单位名称:**** |
112********74137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9MA1BY5534J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10MA1AWPBE5G | 竣工时间:2023-12-30 |
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2024-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701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为堤防改扩建工程,治理河段位于青**沟至太**铁路河段左岸,工程占地220753m2,其中,永久占地72720m2,临时占地148033m2。该工程主要包括锅盔河左岸农丰村、民主村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工程。其中:堤防工程5处,总长8.85km;**堤防护坡4.386km;**堤上道路0.42km;**护岸工程3处,总长2.10km;拆除重建及改造穿堤建筑物3座;填塘工程0.714km;排水沟恢复工程0.34km;拆除重建涵洞工程7座。项目总投资413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主要包括锅盔河左岸农丰村、民主村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工程,其中:堤防工程5处,总长8.85km。其中:农丰堤防长3.438km、立新堤防长2.78km、公铁路间堤防长0.133km、农丰堤防上游回水堤长1.766km、立新回水堤长0.733km;**堤防护坡4.386km;**堤上道路0.42km;**护岸工程3处,总长2.10km,拆除重建及改造穿堤建筑物3座;填塘工程0.714km;排水沟恢复工程0.34km;拆除重建涵洞工程7座。项目总投资413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
本项目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优化了临时道路,面积减少了1.6h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施工围堰:测量放线→插打定位钢板桩→插打钢板桩→围堰合拢→基坑吸沙→设置第一层内支撑→基坑吸沙→设置第二层内支撑→吸沙到设计标高。 (2)护岸工程施工工艺流程为:施工测量→挖掘机开挖固脚土方→砼固脚→人工固脚土方回填→无纺布或土工膜铺设→碎石垫层→预制砼板护坡→封顶。 (3)涵闸工程施工流程:土方开挖----进口雷诺护垫护砌----洞身结构安装----消力池----海漫段衬砌----出口垫层铺设。 (4)堤上道路:卸土----摊铺土基层----压实----铺筑碎石面层----碾压密实。 (5)堤防工程:卸土----铺土----接洽面处理----压实----平整----削坡整形。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围堰:测量放线→插打定位钢板桩→插打钢板桩→围堰合拢→基坑吸沙→设置第一层内支撑→基坑吸沙→设置第二层内支撑→吸沙到设计标高。 (2)护岸工程施工工艺流程为:施工测量→挖掘机开挖固脚土方→砼固脚→人工固脚土方回填→无纺布或土工膜铺设→碎石垫层→预制砼板护坡→封顶。 (3)涵闸工程施工流程:土方开挖----进口雷诺护垫护砌----洞身结构安装----消力池----海漫段衬砌----出口垫层铺设。 (4)堤上道路:卸土----摊铺土基层----压实----铺筑碎石面层----碾压密实。 (5)堤防工程:卸土----铺土----接洽面处理----压实----平整----削坡整形。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期材料整齐堆放,苫布苫盖;施工区设置围挡;洒水车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限制车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基坑废水采用凝絮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租赁民房配套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废水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表土剥离后暂存在表土暂存场,表土暂存场周围设置排水沟、挡土墙,施工结束后,表土全部用于植被恢复用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废弃边角料等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鸣笛,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开展定期环境监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间加强堤防两侧绿化管理及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保障生态环境质量。 | 实际建设情况:(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为原地类。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未向水体中排放废物。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来自基坑排水、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基坑废水直接产生在围堰内,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村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期废水无外排。施工结束后,防渗旱厕全部拆除,占地全部恢复为原地类。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外设置围挡并洒水抑尘,密闭运输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定期洒水,风大天气不施工,路面定期清扫。 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以减少运行噪声;运输车辆行经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 废弃钢材、施工期拆除工程的建筑垃圾以及废建材、包装袋等能够回收利用****回收站处理,其余的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理。 拆除涵闸产生废弃混凝土块,与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边角料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已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土已全部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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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不设置生活区,工人食宿租赁附近民房(根据施工区域就近租赁)。 项目区无生活垃圾。施工期拆除工程的建筑垃圾以及废建材、包装袋等能够回收利****回收站处理,其余的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理。 本工程拆除涵闸产生废弃混凝土块,与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边角料等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理。 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 表土剥离后暂存在表土暂存场。施工结束后,表土全部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无弃土。 废弃钢材、施工期拆除工程的建筑垃圾以及废建材、包装袋等能够回收利用****回收站处理,其余的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理。 拆除涵闸产生废弃混凝土块,与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边角料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已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土已全部用于植被恢复用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按征地要求,不能超出界限;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保护施工区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为原地类。 (2)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区域的水生生物**。施工期禁止向水体排放废物。 |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为原地类。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未向水体中排放废物。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护坡、涵闸构件为预制件,不在施工现场浇筑,施工区不设置拌合站。****砂场购买;碎石、块石、毛石从知一崇实石场购买,采砂场、采石场环保手续齐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护坡、涵闸构件为预制件,不在施工现场浇筑,施工区不设置拌合站。****砂场购买;碎石、块石、毛石从知一崇实石场购买,采砂场、采石场环保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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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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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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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按征地要求,不能超出界限;施工中注意保护施工区周围地面植被,保护施工区可能出现的野生动物。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为原地类。 (2)水生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区域的水生生物**。施工期禁止向水体排放废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为原地类。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未向水体中排放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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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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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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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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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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