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订制重点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项目
3.预算金额: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自然日)内。
5.结算方式:依据招标结果,结算时按采购内容成交单价×实际制作数量进行结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须****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投标人必****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担过类似项目。
三、服务要求
1.供货商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2.供货商不得提供伪劣产品。
3.供货货物的运输、装卸费由供货商自理,运输过程中发生变故造成损失的,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4.货物包装要求: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以个为单位单独包装,每件40个。
5.货物款式和质量: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具体规格、材料、功能、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物品样品(拟供货物)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样品质量规格不得低于采购人拟采购货品的要求,且投标样品应为采购人拟宣传的成品样,作为进行公平报价、竞价的统一标准;一旦中标,成交人按照样品印制宣传标识、组织货物。
6.标语图案:参加投标的供货商应提供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样品(印刷标语+卫生监督标识)一个,提供的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样品是投标文书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论中标结果如何,由采购人留存。同样,如遇仍需进一步改进的,中标的供货商则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要求,提供二次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样品设计的服务。
7.关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留下,未中标者样品待开标流程结束后自行取回。
8.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套摆放宣传座牌)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确保包装完整无损坏。交货时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打开包装验货,检查货物数量、质量。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凡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坏或丢失,或因此引起的事故,均应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9.本服务不得进行转包,如出现分包或转包情况,终止服务合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10日12点00分(**时间),逾期不接受。
地址:**市**路91号********大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可现场递交或快递等形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卫健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栏目发布(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iList.jsp?tm_id=2204#公示公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3.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所有材料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注明所投标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91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8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