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艇针织有限公司生物质制热试点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19072K | 建设单位法人:郑明清 |
夏建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经济开发金港大道16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生物质制热试点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经济开发金港大道1699号 |
经度:119.****03775 纬度: 29.****391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6 |
**环备〔2020〕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19072K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6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鑫****公司 |
****0323MA3Q1G435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19072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4-02-25 |
2024-02-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5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84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不涉及原有生产过程,满足企业自身生产运营对蒸汽供热的需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锅炉改造,不涉及原有生产过程,满足企业自身生产运营对蒸汽供热的需求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气化炉-燃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气化炉-燃气锅炉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投料粉尘锅炉房内无组织排放;生物质气化燃气(包括升调温烟气)经静电除油+高温布袋除尘后进入锅炉系统,燃烧废气经炉内脱硝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灰渣、收集的粉尘收集外卖;焦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新增废水。项目设置独立的投料间,安装喷淋系统,加快投料粉尘沉降于车间内。项目升调温烟气、燃气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生物质气化炉、锅炉,基础设置减振垫,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气化炉设备单位******公司出具的《宝杰气化炉微焦油极低粉尘说明》,项目实际无焦油产生。灰渣、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气化炉运营单位**鑫****公司委托**县****加工厂处置。 |
1、环评中“生物质气化燃气(包括升调温烟气)经静电除油+高温布袋除尘后进入锅炉系统,燃烧废气经炉内脱硝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项目升调温烟气、燃气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气化炉设备单位******公司出具的《宝杰气化炉微焦油极低粉尘说明》,实际生物质气化炉设备优化,烟气排放能达到无焦油的效果,极少量粉尘在锅炉尾部经二级水膜除尘即可。2、参照同行业企业(金****公司)同类型生产设备,金****公司位于****经济开发金港大道1699号,两企业位于同一区块。我公司的生物质气化炉+锅炉系统及末端处理设施与金****公司一致,根据**市****公司出具的《金****公司供热工程技改项目的补充说明》(详见附录10),生物质气化炉+锅炉系统及末端处理设施(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为可行性技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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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83 | 0.728 | 0 | 0 | 0.183 | 0.183 | / |
0 | 4.106 | 4.147 | 0 | 0 | 4.106 | 4.106 | / |
0 | 0.227 | 0.342 | 0 | 0 | 0.227 | 0.2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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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不高于50mg/m3的要求 | 项目升调温烟气、燃气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日,项目升调温烟气、燃气废气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mg/m3,升调温烟气、燃气废气炉内脱硝+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出口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9mg/m3,符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7号)不高于50mg/m3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4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基本位于车间内,采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实墙结构,有助隔声降噪;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生物质气化炉、锅炉,基础设置减振垫,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监测日,厂界北侧昼间噪声为58dB(A)、夜间噪声为5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4类标准;东、南侧昼间噪声为60~63dB(A)、夜间噪声为53~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灰渣、收集的粉尘收集外卖;焦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灰渣、收集的粉尘。根据气化炉设备单位******公司出具的《宝杰气化炉微焦油极低粉尘说明》,项目实际无焦油产生。 灰渣、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气化炉运营单位**鑫****公司委托**县****加工厂处置。 一般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25m2,一般固废堆场位于锅炉房附近,已落实防风防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易燃区域设置禁燃区域,严禁厂区内吸烟; 2、建筑构物及工艺装置区均配置消防灭火设施,有可燃气体泄漏危险的场所,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3、****公司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4、加强各类设备日常维护、维修。 | 2023年企业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0月1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30703--2023--042-L。 企业实际建有应急池一个,容量11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容量约为2880m3、288m3。事故应急池配备污水提升泵、雨水排放口处设有切断装置,可确保厂内超标废水被截流在厂区。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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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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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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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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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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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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