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动防爆单梁起重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公司电动防爆单梁起重机”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电动防爆单梁起重机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8月9日
三、招标明细:见原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及结果公示
评标日期:2024年8月30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3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标包 | 名称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A | 电动防爆单梁起重机 | 1 | **** | 352090 | 74.26 |
2 | **省黄****公司 | 319888.00 | 74 | ||
3 | ******公司 | 374000 | 68.96 |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自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17:30;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718
邮箱:****@qq.com
业主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黄道镇老****公司
联系人:高彦军
联系方式:182****7423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47号
联 系 人:李建红 赵**
三部电话:0375-****573 、0375-****570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公司网址:www.****.com(zp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