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果蔬生产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7MA3RFBDA3U | 建设单位法人:李洪磊 |
刘少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莒** |
十字路街道土沟村岚济路185号,莒****公司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速冻果蔬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73-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莒**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30 |
**审服许字〔2023〕12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7MA3RFBDA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27MA3RFBDA3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21MA3UFXQY5M | 竣工时间:2024-05-24 |
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3 |
2024-07-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企****公司官网(https://www.****.com/ysgs/87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为**项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环评中建设规模为年产4630吨速冻果蔬 | 实际建设情况:规模为年产3500吨速冻果蔬(黄桃2000t、杏500t、草莓1000t) |
环评中未建设的玉米、菜花、板栗、地瓜生产设备在以后阶段进行建设,剩余阶段建设完成后具备年产4630t速冻果蔬的生产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产品主要为各类速冻果蔬,根据时令不同,以黄桃、草莓、杏等应季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蒸煮、速冻、冷藏等工艺生产各类速冻果蔬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主要为各类速冻果蔬,根据时令不同,以黄桃、草莓、杏等应季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蒸煮、速冻、冷藏等工艺生产各类速冻果蔬产品。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锅炉废气:项目1台3t/h蒸汽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直接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莒****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鸡龙河,汇入沭河。****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2/O+SBR+生物曝气”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锅炉废气:项目1台3t/h蒸汽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直接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莒****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鸡龙河,汇入沭河。****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2/O+SBR+生物曝气”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552 | 0 | 0 | 0 | 1.552 | 1.552 | |
0 | 0.217 | 0 | 0 | 0 | 0.217 | 0.217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92.8 | 0 | 0 | 0 | 192.8 | 19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 | 0 | 0 | 0 | 0.09 | 0.09 |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108)表2标准要求 | 缓冲池+调节池+厌氧池+沉淀池+曝气池+沉淀池+砂滤 | 本项目2024年7月10~11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出水口pH值为7.8~7.9,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流量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11mg/L、18mg/L、2.01mg/L、0.12mg/L、5.04mg/L、6.6mg/L、759mg/L、39.6m3/h,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108)表2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 低氮燃烧+15m排气筒 | 本项目2024年7月10~11日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4.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40mg/m3,烟气黑度小于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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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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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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