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4〕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对下列2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用设施用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位于**镇凌湖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二:编号为CR2024-80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三:编号为CR2024-81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水渠;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四:编号为CR2024-82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五:编号为CR2024-83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六:编号为CR2024-84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水渠;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七:编号为CR2024-85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八:编号为CR2024-86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农村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九:编号为CR2024-87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农村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编号为CR2024-88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一:编号为CR2024-89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二:编号为CR2024-90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三:编号为CR2024-91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四:编号为CR2024-92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水塘;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五:编号为CR2024-93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六:编号为CR2024-94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水塘;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七:编号为CR2024-95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八:编号为CR2024-96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九:编号为CR2024-97号,位于**镇**陈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二十:编号为CR2024-98号,位于**镇凌湖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00.96平方米(合0.6亩)。
宗地二十一:编号为CR2024-99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6840.08平方米(合10.26亩)。
上述宗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县乡村**规委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定规通字〔2024〕131号至定规通字〔2024〕151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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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一)参加竞买人须对2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连同4处建筑物整体申请竞买,21宗国有建设用地连同4处建筑物一并出让,不得分宗地报名竞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上述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参加竞买人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定****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二)报名和报价期限
(1)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17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
(2)至报名截止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报名截止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报名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三楼出让监管股。
(4)报价、竞价地点:****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六楼会议室)。
(5)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
(一)本次出让的2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连同4处建筑物须严格规划设计条件,仅限用于公共服务风电机组实施建设。
(二)**镇、****政府负责宗地内土地征收补偿及相关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并****规划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九、本次出让由****委****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621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88****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3********100****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3516148
竞买保证金账户四:****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1********004231
****
2024年8月30日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位于**镇凌湖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二:编号为CR2024-80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三:编号为CR2024-81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水渠;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四:编号为CR2024-82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五:编号为CR2024-83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六:编号为CR2024-84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水渠;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七:编号为CR2024-85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八:编号为CR2024-86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农村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九:编号为CR2024-87号,位于**镇祝杨村;其四至范围为:**农村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编号为CR2024-88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一:编号为CR2024-89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二:编号为CR2024-90号,位于**镇大唐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三:编号为CR2024-91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四:编号为CR2024-92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水塘;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五:编号为CR2024-93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六:编号为CR2024-94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水塘;西至水塘;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七:编号为CR2024-95号,位于西卅店镇高潮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八:编号为CR2024-96号,位于**镇友爱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农村道路;西至水塘;北至水塘。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十九:编号为CR2024-97号,位于**镇**陈村;其四至范围为:**水塘;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45.89平方米(合0.67亩)。
宗地二十:编号为CR2024-98号,位于**镇凌湖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400.96平方米(合0.6亩)。
宗地二十一:编号为CR2024-99号,位于**镇**村;其四至范围为:**空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为:6840.08平方米(合10.26亩)。
上述宗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县乡村**规委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定规通字〔2024〕131号至定规通字〔2024〕151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下载
二、竞买人资格
(一)参加竞买人须对2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连同4处建筑物整体申请竞买,21宗国有建设用地连同4处建筑物一并出让,不得分宗地报名竞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上述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参加竞买人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定****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
(二)报名和报价期限
(1)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8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17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
(2)至报名截止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报名截止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报名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三楼出让监管股。
(4)报价、竞价地点:****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六楼会议室)。
(5)成交结果现场公布,并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违约金。
八、其他
(一)本次出让的2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连同4处建筑物须严格规划设计条件,仅限用于公共服务风电机组实施建设。
(二)**镇、****政府负责宗地内土地征收补偿及相关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并****规划局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九、本次出让由****委****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621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88****2150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3********100****69402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3516148
竞买保证金账户四:****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1********0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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