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巴河下游城市污水****泵站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你局《关于调整〈巴河下游城市污水****泵站扩容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巴住建函〔2024〕1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改造**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河下游城市污水****泵站扩容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单位
****。
四、建设地点
**市**区。
五、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泵站****泵站提升量15万吨/日),改建****处理厂污水DN1200管网8公里、****处理厂至李家湾闸坝DN1400压力管道3.5公里、杨家坝江湾城至印**污水DN800管网8公里、麻柳湾至天**污水DN1200管网4公里、玉堂桥至巴河入**污水DN1200管网7公里、中坝片区污水DN400—800管网15公里等。
六、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01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9吨标准煤(当量值)、23.97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7.3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二)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三)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四)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本批复文件印发后,《****委员会关于巴河下游城市污水****泵站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审〔2024〕18号)文件同步废止。
****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