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智慧立体冷库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交易中心智慧立体冷库(项目****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盱审批备[2024]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交易中心智慧立体冷库(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县盱马线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穿堂为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冷藏间为单层钢结构(格构柱+钢梁)总建筑面积约为14230.25平方米,冷库占地面积约6582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3826平方米;建筑密度约48.47%。容积率约1.02,具体功能:为冷库(冷藏间+穿堂),智慧冷库总约2.3万托盘货位。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16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4日
2.1.5 其他:
(1)付款方式:预付款为中标价的30%(合同签订,人员和机械进场,提供银行等额无条件保函后支付10%,提供相应设备采购合同后支付20%);每月按照已完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款(预付款从设备进场起扣,扣回比例20%,竣工验收合格前需全部扣回);竣工验收合格且冷库设备试运行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待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进度款均不包括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需提供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钢结构、设备安装、室外附属管网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冷库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
√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的在建工程规定以《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为准。
3.6.2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01月份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 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仍相同,以财务状况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财务状况得分仍相同时,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 | |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冷库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符合变更后无在建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的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在建工程规定以《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为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8)条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2、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3、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4、自2024 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5、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01月份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 注:****事业单位的,人员养老保险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所属事业单位性质的证明材料;②申请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人员事业编制的证明文件;③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证明。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诚信库,且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 | 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2.3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财务状况(24分) | (1)企业净资产:企业净资产>30亿元的,得12分;20亿元<企业净资产≤30亿元的,得9分;企业净资产≤20亿元的,得6分。(上述数据以投标人提供的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币种:人民币;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企业资产负债率:企业资产负债率≤75%的,得12分;75%<企业资产负债率≤80%的,得9分;80%<企业资产负债率≤85%的,得6分。(上述数据以投标人提供的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币种:人民币;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企业类似工程(8分) |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冷库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8分,本项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 |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8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冷库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与资格审查业绩及评分标准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重复;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的业绩(即不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承担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投标人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信誉(14分) | 企业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或国家认可****银行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为AAA的得14分,AA的得10分,A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14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
认证体系(9分) |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满分9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
工程奖项(15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国优奖项(指鲁班奖或****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等,投标人须为该获奖工程的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奖项)的得15分,省优(如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的得7.5分,市优(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奖项限评2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得分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取。本项最多得15分。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向前推算奖项是否有效。(以上奖项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明(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2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定2个题目。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满分22分,每题11分。每题答辩对应的得分为:8分<优≤11分;5.5分<良≤8分;3分<中≤5.5分;差为3分;缺少相应内容或未答辩:0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委员会出题,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列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 □0.02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3 | 5 | 可行(优:3.00分;良:2.70分;一般:2.40 分;差:2.10 分;无:0.00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 4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 10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12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 | 28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 | 5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BIM等信息技术使用 | 2 | 5 | 可行(优:2.00分;良:1.80分;一般:1.60 分;差:1.40 分;无:0.00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 | 10 | 可行(优:3.00分;良:2.70分;一般:2.40 分;差:2.10 分;无:0.00分;)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2.3.3(5)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6.1获取时间: 2024 年 9 月 2 日 0 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23 时59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7.2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将电子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山水商务大厦 地 址: **县金桂大道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中鼎/花萌 联 系 人: 徐道成
电 话:0517-****5567/0517-****7275 电 话: 137****703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qq.com
****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