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
公告日期: 2024-08-30
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4年**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协议书建设项目 工程,已接受 ****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内容: 2024年**县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C014该路线起点为下五里,终点为葛庄,路线全长:0.8Km。C054该路线起点为上丰坡,终点为半界,路线全长:3.2Km。X108该路线起点为铁坡,终点为罗洪,路线全长:3.0Km。Y108该路线起点为花桥,终点为白泥铺,路线全长:4.0Km。Y123该路线起点为刘马塘,终点为半坡,路线全长:3.0Km。Y127该路线起点为长塘,终点为房溪,路线全长:1.0Km。路面宽 3.5m,路面为水泥砼路面。Y134该路线起点为石宝,终点为桃建,路线全长:4.0Km。Y138该路线起点为淡溪,终点为鲁溪,路线全长:3.0Km。主要工程为:碎石垫层,破碎板修复等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0)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肆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陆元零叁分整(¥ ****686.03 ),最终合同价以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5.业主方代表: ;承包人项目经理: 周意 。承包人项目总工:袁海波 。
6、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根据合同预定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B、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合同。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标志背心,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施工、技术人员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第一次警告并立即纠正,第二次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停工整顿,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标准。因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8.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在财政资金到位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价8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至审计结果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 年。除不可抗力及无法施工的天气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且必须在省、市主管部门验收之前完成,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法院诉讼。
1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