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2024年仁义镇石梯子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村委员会以荣农发〔2024〕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仁义镇石梯子村、三奇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梯田整治面积54.85亩,梯台整治面积13.24亩,缓坡整治面积4.21亩,恢复地类整治面积7.56亩,维修泵站1座,新修Ф200PE输水管(1.6MPA)5193m,新修3.0m混凝土田间道1616m,整修3.0m 混凝土田间道 1945m,新修 2.5m 混凝土生产路 527m,整修2.5m 混凝土生产路 162m,公示标识牌1座,工号牌 29 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82.5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3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其他: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区2024年**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2024年仁义镇石梯子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3****2936 | 联系电话: | 151****331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区 2024年仁义镇石梯子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500********050206823-000223 |
******交易中心 | ****银行昌州支行 | 311********001********05531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190********100********605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955********1329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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