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蔡村镇张河路建设工程项目(一期)综合论证报告、建设项目组卷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5层A区3066;
成交金额:164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蔡村镇张河路建设工程项目(一期)综合论证报告、建设项目组卷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期:9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发包文件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联系电话:0563-****626。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
地 址:****镇贺村东路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9****2828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63-****626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