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农业农村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童家镇
2.2 项目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治、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
2.3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强制性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上图入库、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等),施工、竣工测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6 工期: 2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1日 开始登****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建设网网站(http://www.****.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cn/), 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建设网网站(http://www.****.com/), 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农经路 118 号
邮 编: 641500
异议受理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99****35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仁德西路222号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28-****75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 监督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改革局 电话: 028-****6365
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电话: 028-****2132
2024年08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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