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修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信息类别: 农转用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8-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14349/2024-07048
****关于同意**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29 17:46
各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局报来《关于批准**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请示》( 永自然资文〔2024〕79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农民建房用地要求批准该批次用地需占用我县白槎**村、杨柳村,艾城镇**村,九合**南村、河头村、红光村、杨柳村,江上乡大屋村,梅棠镇大坪村、大塘村、杨岭村,虬津镇保田村、何岭村、**村、麻潭村、麻洲村、虬津社区,三角乡白沙村、**村、联群村,三溪桥镇**村,滩溪镇**村、胡家村、花桥村、滩溪村,涂埠镇涂埠村,****公司、****公司部分集体和国有土地用地总面积0.4124公顷,其中:农用地0.4124公顷(耕地0.1316公顷,园地0.061公顷,林地0.161公顷、其他用地0.0588公顷)。本批次农民建房总户数40户(分散安置),户均用地面积为103.1平方米。使用202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该批次所占用******局在县占补平衡指标库中落实好占补平衡。
一、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二、******局要做好台账管理,并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将用地批****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中备案。
三、****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为40户农民完善土地供应手续。
四、供地前,****政府应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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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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