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共**交易7.0系统)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园项目设计已由 **开发区{2024}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6300平方米,造价约53600万元,跨度超12米多层厂房。
2.3招标范围:**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相关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728.81万元;
2.5设计服务期: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审查。
b.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完成项目勘察,地质勘察完成后15天内完善方案,并递交相关部门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递交相关部门审核;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递交相关部门审核。包括审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含外地企业的备案手续等);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查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分别为不同专业(勘察和设计),承担勘察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和**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0510-****08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街街道**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36栋62号楼202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10-****9999
2024年 8月 30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