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挂牌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限高 | ||||||||
**县(2024)G121号 | **镇 大街社区 | 210.69 (约合0.32亩) | 商服 用地 | 商服 40年 | ≤2.0 | ≤60% | ≥15% | ≤24m | 51 | 5 | 2 |
**县(2024)G122号 | **镇 大街社区 | 1520.94 (约合2.28亩) | 商服 用地 | 商服 40年 | ≤1.5 | ≤50% | ≥15% | ≤24m | 334 | 33 | 5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报名。
三、但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4日到**县**镇北大街190号(****办事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4日到**县**镇北大街190号(****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2024年9月24日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地点:****交易中心,揭牌时间: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挂牌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镇北大街106号
联系人:**利用股 联系电话:0719-****299
2、******办事处:**镇北大街190号
联系人:休茜霞 联系电话:158****6628
3、****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1810 0100 2920 0011 011
账户名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名称:****银行营业部
账号:8201 0000 0005 1331 6
账户名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003 3936 4180 0188 8800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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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