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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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报来《****执法局关于的申请》(惠综执发〔2024〕93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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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泵站****水厂
铺设De800-PE100管道3283米,铺设De1000-PE100管道3864米,压力等级1.0Mpa,总长7147米;砌筑2600×1800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5座、1600×1400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气井9座、2600×1800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泥阀井4座、Φ1200砖砌排泥湿井4座,林地施工恢复1800平方米。
(二)拟建应急水池
1.**应急水池1座,总容积约9万立方米,防渗14357平方米,清淤9231立方米,土方平整10393立方米,设置围栏463米;****泵站1套,泵站设计流量0.35m3/s,泵站至拟建滨河大道De800污水管道选用D400PE管拉管施工,接入De800污水管道。
2.****泵站至拟建应急水池DN1200钢管输水管道1093米。铺设D2200III钢筋混凝土管道顶管(过黄河大桥)120米,砌筑3400×2200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3座、2000×1600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气井2座、2000×1500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泥阀井1座、Φ1200砖砌排泥湿井4座,林地施工恢复10930平方米。
(三)****泵站
**滨河大道****泵站1座,设计流量3m3/s,扬程10m,功率约260KW。选用De1000PE管拉管施工穿越滨河大道,总长232m,铺设3400×2200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座、4000×4000矩形钢筋混凝土消能井1座,砌筑混凝土八字出水口1座,开挖LXB=3×1.8明渠20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滨河大道段排水管网改造、应急池建设、泵站建设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5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686.04万元,其中工程费4919.22万元,其他费496.06万元,预备费270.76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中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自筹。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3.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市**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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