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市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实施细则》(聊工信发〔2023〕97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绿色化工、轻工、绿色建材、纺织、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及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设备实际购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实行差异化奖补政策。具体标准: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数字化转型项目。重点支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实施基于工业互联网改造等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经营管理、生产控制、研发设计等软件,提高企业各环节数字化管理水平的改造;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装备数控化、产线数字化、工厂智能化升级改造;应用智能机器人、智能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改造等。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奖补。
(二)绿色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实施基于工业绿色发展的绿色低碳改造等项目。主要包括: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促进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工业固废和废水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8%的比例给予奖补。
(三)其他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实施的数字化、绿色化之外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不超过6%的比例给予奖补。
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的企业奖补比例分别下浮20%和30%,无故未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项目已依法办理了核准或备案、环保、节能、安全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三)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符合“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全生产事故。
(五)项目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设备(含软件)实际购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单台(套)设备(含软件)购置费1万元及以上(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四、申报材料
企业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内容包括:
(一)2024年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经营情况;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项目建设内容,需明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技术和流程、主要设备及选型、原材料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计划、改造特点、项目预期效益情况;项目计划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购置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具体情况以及先进性分析。
(三)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须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可提供复印件。
(四)环保、节能、安全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无需办理相应手续的,须提供相应证明依据。
(五)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正副本复印件均可。
(六)设备(含软件)****银行流水证明。包括:企业购置设备****银行流水明细表(见附件2,需提供Excel电子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新购置设备(含软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资****银行流水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应提供购买合同、付款证明、卖方开具给买方的发票、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过户资料等。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
(七)其他证明材料。
(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政策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获得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9月23日前,报送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及企业购置设备****银行流水明细表(附件2)(纸质材料2****工信局、电****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548 邮箱lcsgxjjgb@lc.****.cn
市财政局****107 邮箱lcsczjqiyeke@lc.****.cn
政策咨询:
****工信局****881 ****工信局 ****267
****工信局****323 ****工信局****623
**工信局****001 ****工信局****496
**工信局****152 ****工信局 ****316
开发区经发部 ****384 高新区经发部****320
度假区经发局 ****505
附件:1.2024年市级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
2.企业购置设备****银行流水明细表;
3.2024年**市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项目推荐企业汇总表;
4.2024年**市技术改造设备(含软件)奖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市区填报)
****信息化局 ****财政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