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监理 已由 ****改革局 以 内发改招投【202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与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专项债券75%+财政资金25%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县县域内 107 国道两侧、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石武高铁、S328 省道两侧(G4 高速路口至南赛乡孙家坡村)、杨官线、苗大线两侧、扁鹊湖及扁鹊山周边绿化。具体涉及**县官庄镇、五郭店乡、**镇、金店镇、**镇、大孟村镇、南赛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2 00:00 至 2024-09-0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5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异议文件。**** 联系方式:尔朝霞0311-****8005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9-****181 电子邮箱:****@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