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中心****风电场水上交通安全支持服务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市**区八旗二马路48号内自编1号附楼1812房
中标(成交)金额:110万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中心****风电场水上交通安全支持服务 | 区域包****风电场****风电场海缆区域。 | (一)随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针****风电场现场的指定船舶,提供航行安全风险防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现场船舶提供现场信息核实、沟通协调、劝离等服务。(二)本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协助维护附近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环境。(三)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开展现场安全支持服务,并及时反馈现场情况。(四)中标人定期应派出安全警戒船对服务范围进行安全巡查。安全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的无关船舶、驱离海底电缆附近的锚泊船舶、****风电场无关船舶、排除其它影响或危及风机设备及海底电缆设备的行为。(五)向采购人即时报告现场安全巡查的有关情况。如发现船舶有违章行为及时通知****机关。(六)中标人为本****服务所提供的服务船舶,船员配****机关的要求。(七)中标人应负责自身船舶的航行安全、船舶的维修保养、船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船舶设备良好、资质合格、作风过硬,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技术保障服务,确保不得因自身船舶延误影响服务水域正常生产和安全作业,否则将进行适当的扣减技术服务款。(八)中标人应负责自身船舶的防台、防雾、防风暴潮等工作,确保自身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身负责。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一)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机关报告有关服务水域安全信息。(二)中标人按期填报水上交通安全支持服务记录表,同时提交采购人。 |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卓毓荣、林善科、林章团、袁向红;
采购人代表名单:陈卫文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并缴纳,其中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2. 收费金额(万元):1.2640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海滨路47号
联系方式:0754-****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谢女士
电话:020-****1688-177/164
十、 附件
1. 采购文件
2. 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