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政府关于呈报审批〈**县榔坪镇2025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县榔坪镇2025年道路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榔坪镇**桥村。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可以有效改善榔坪镇**桥村公路交通条件,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构建交通运输网络,在满足群众日常通行要求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期间预计带动务工128人,发放劳务报酬147.23万元,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为37.75%,利于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道路改造提升2690米,**排水沟2460米,**挡土墙322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58.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90万元,地方自筹68.3万元。
六、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9个月,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项目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不进行招标,同意该工程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你单位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和工程质量安全,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同时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的要求,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签订施工合同、群众务工合同,将组织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全面组织务工培训,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确保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并尽可能提高比例。
附件: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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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
附件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