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沽湖大道东延线A段改造提升工程、**工业集中区A、B****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沽湖大道东延线A段改造提升工程、**工业集中区A、B****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县盐井街道黄沙沟村、太安村;2、**工业集中区A区、B区 。
2.2建设规模: (一)市政道路总长1926.79m,道路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 40km/h。(二)**A****处理厂,处理规模1000m3/d;扩建B****处理站,处理规模 300m3/d。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提供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的设计成果;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批准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EPC 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455 日历天,其中施工365日历天,设计 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或**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若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中仅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工作、一家单位承担设计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1日 开始登陆**建设网(http://www.****.com/)进入 电子招标 栏目,通过 凉山州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交易中心(**市马水河街 5 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凉山州公共**交易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政府街41号
邮 编: 615700
联 系 人: 彭老师
电 话: 189****475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9层904号
邮 编: 610095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77****598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8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513423-04-01-41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