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关于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 交****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8-30
为了做好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经营范围具****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的业务。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人员(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二、报价要求:
①招投标代理费计算依据
招标代理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②招投标代理费基数确定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予以6.5折计算。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条件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最低报价(下浮率最大者)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五、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 点:****
地 址:**县**街20号
联系人:贾支川
电 话:035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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