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高科光谷1栋522室
中标金额:叁佰零叁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县总面积2005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361个行政村。现对**县范围内110148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含每年新增无害化厕所户数)的管护宣传、设施维修、粪污清掏转运和**化利用。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洋、方国玉、王丽、丁海、王殿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53605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7日
3.开标日期:2024年8月2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9月1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建设路622号
联系方式:李佳 152****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A座10层08、09、10、11、12号
联系方式:黄逸婷 153****7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佳 黄逸婷
电 话: 152****5388 153****723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业绩、信誉、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8月30日
2.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业绩、信誉、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