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更新及配套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电梯设备更新及配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 170万元
四、项目位置:**省**市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医院1号住院楼及门诊楼电梯设备更换及其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旧电梯设备拆除、运输至指定位置,土建改造、需自行踏勘,电梯设备(5部)及其安装调试等。
二、投标单位选取基本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电梯生产厂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A2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代理商投标的,除所投电梯生产厂商须满足前款要求外,电梯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2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1、采购内容:902医院5台电梯设备更新及其配套服务,具体包括:
(1)旧电梯设备拆除、装箱、运输入库;
(2)土建改造、需自行踏勘;
(3)电梯设备(5部)及其安装调试等。
2、所有电梯的主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
现有电梯设备技术参数如下:
(1)门诊**:额定载重量700㎏,额定速度1.00m/s,层站数6层6站6门,集选控制;
(2)1号住院楼大厅西侧南台:额定载重量1600㎏,额定速度1.60m/s,层站数13层13站13门,集选控制;
(3)1号住院楼大厅西侧北台:额定载重量1600㎏,额定速度1.60m/s,层站数13层13站13门,集选控制;
(4)1号住院楼大厅东侧南台:额定载重量1000㎏,额定速度1.60m/s,层站数14层14站14门,集选控制;
(5)1号住院楼大厅东侧北台:额定载重量1000㎏,额定速度1.60m/s,层站数14层14站14门,集选控制。
控制方式:变频变压调速,同时具备并联控制和集选控制功能。开门方式:水平滑动自动中分门。
3、建筑物相关尺寸要求和安装条件井需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因尺寸和建筑相关原因导致出现需要土建改造和设备无法正常安装使用的情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毕的现场环境保护由供应商负责,有机房电梯的机房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粉刷、地面防尘(例如环氧地坪漆)】由供应商负责。
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6、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买方书面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电梯设备的拆除旧梯、安装及验收;
7、提供设备应是为本项目生产和提供的、全新未使用过的、经过出厂检验为合格的、最新技术规格的成熟商用产品。
(二)具体规格要求(其中标“★”为关键参数):
轿厢和门要求:
厅门装饰:各层发纹不锈钢(304发纹不锈钢,板材厚度≥1.5mm)厅门。一体化整体压铸,不得以喷漆钢板贴装不锈钢代替。
厅门尺寸: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
门套:发纹不锈钢门套(304发纹不锈钢,板材厚度≥1.5mm)。一体化整体压铸,不得以喷漆钢板贴装不锈钢代替。
中分式开门;门和轿厢材质为发纹不锈钢(304发纹不锈钢,板材厚度≥1.5mm);一体化整体压铸,不得以喷漆钢板贴装不锈钢代替。(★注:门和轿厢的厚度要求提供制造单位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的符合性声明。)
按钮:采用微触式不锈钢抗指纹按钮,楼层数字标识在按钮上;
地板:优质的**石地板(附彩图由甲方选择并有合格报告);
天花板(吊顶):轿内及轿顶照明电压应符合标准,节能 LED照明灯,轿内照度不低于250LX(在轿厢内距底 1.5 米测量),轿厢配置紧急照明装置,控制柜至轿厢配置防干扰视频电缆及接口。
轿厢操纵箱为一体式操纵箱(304发纹不锈钢,板材厚度≥1.5mm);一体化整体压铸,不得以喷漆钢板贴装不锈钢代替。
轿厢标准型安全措施,超载时有声光警示;
轿厢内应配置中文语音报站系统和彩色多媒体视频广告液晶显示屏;轿厢后壁有一块镜面不锈钢整容镜(仅该镜面允许贴装,但不计入轿厢壁厚度)。
配备功能要求:
1.配有IC卡控制功能,轿厢内预留读卡器;
2.超载不启动(含自动声光报警);
3.满载直驶,外呼不应;
4.轿厢内、轿顶设检修运行开关;
5.过电流和过电压保护功能;
6.独立运行开关:单独响应轿厢召唤(控制开关安装于轿内操纵箱上有锁的盒内或直接钥匙控制),如果是并联或群控电梯,将转换成独立运行的电梯从群控或并联中脱离;
7.轿厢应急照明(一旦突然断电立即自动接通,保持轿内照明,保证不小于1W的灯泡保持照明,时间不小于1小时,应急灯安装在吊顶上,靠近操纵盘,能够让乘客看清应急报警按钮);
8.五方通话,要求控制柜至值班室无需布线,无线通话。
9.厅及轿厢数字式位置指示;
10.厅及轿厢方向液晶显示;
11.电机过热保护功能;
12.配置光幕保护,150束以上门光幕保护;
13.意外停电后上电再平层功能;
14.终端强制减速保护功能;
15.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功能;
16.超速保护功能;
17.防捣乱操作;
18.急停操作;
19.设立独立的(厅,轿厢)门时间;
20.封星保护功能(轿厢溜车保护);
21.强制关门;
22.电梯厅外呼梯/登记;
23.电梯轿厢呼梯/登记;
24.自学习功能;
25.故障自诊断功能;
26.轿厢内对讲设施;
27.安全门锁装置;
28.低噪声风机;
29.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停靠功能;
30.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31.低速保护功能;
32.轿内照明和通风装置自动关闭功能(长时间待机时),同时应配有手动开关控制照明和通风装置;
33.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34.无呼自返预定层站功能;
35.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36.自动再平层功能;
37.层高自测定功能;
38.门负载检测保护功能;
39.内控制(轿厢内按钮)人工消除功能;
40.控制系统异常保护功能(当检测到控制系统发生异常,就近平层停靠后电梯不能再启动);
41.关门力矩控制功能;
42.电梯运行时间和次数统计功能;
43.轿内反向召唤取消;
44.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45.关门按钮应答灯,开门按钮应答灯(应答指示灯反应灵敏);
46.符合CE标准,防电磁干扰;
47.锁梯功能:接通锁梯开关(设在基站厅外),电梯到基站数秒后,则熄灯并停止运行,但轿内开门按钮仍起作用;
48.消防联动和返回:当监控系统发出信号或建筑物内火警传感器被启动后,全部呼叫会被取消,电梯立即返回到预定撤离层站并开门停机;
★49.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自动救援装置);电网电源停电时,电梯启用该装置,使轿厢慢车返到就近楼层并保持长开门状态,防止人员被困;
50.轿厢内设置监控摄像头;
51.非服务层设置功能(可以临时取消和恢复指定层站的服务);
★52.采用金属返绳轮和导向轮;
★53.采用金属对重块;
★54.采用非鼓式制动器;
★54.采用钢丝绳悬挂系统(直径不小于10mm);
★55.具备物联网功能【用户可以登录客户端实时了解电梯运行状况,同时可以查询历史运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故障信息)】;
★56.配备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
★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
提供的电梯产品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六大部件采用原品牌原厂生产。
★配电箱要求:
采用工厂标配的挂墙式机房配电箱,电梯总电源开关不能小于63A,并负责布设配电箱到控制柜之间长度小于10米的电缆,满足三相五线要求。
★检验、培训:
1.所有供货,采购人****、海关或商检部门进行验货。
2.供应商应邀请采购人参加例行试验见证,供应商对某一例行试验放弃见证,并不减轻供应商对成套产品所有部件、元器件质量全面负责的责任。
3.供应商应提前七天通知采购人派员参加产品出厂验收,采购人验收人员不签署任何确认文件,不承担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应负的责任。此次验收也不替代产品到现场及安装后的验收。
4.中标人免费提供2人为期3~7天的现场技术培训。
设备安装、现场调试及验收技术要求:
1.中标人进行设备安装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关键部件、元器件的质量报告和合格证,进口件原产地证书、海关报关单、商检报告等,不经采购人认可不得安装。
2.电梯运抵现场后,由中标人**采购人共同进行点件验收。若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中选人责任造成损坏、缺件等情况,中选人应立即予以调换和补齐。若因此延误工期及增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应且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资质。
4.电梯安装完毕后,中标产品应按不低于国家、地方现行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生产厂提供的出厂、安装、验收标准并通过蚌****检验中心监督检验合格****管理局的注册。
★5.由于本涉及到原有旧电梯的撤除,且原有的5部旧电梯由中标人拆除后放至采购人指定位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电梯拆除后门口安全防护、土建的修补和恢复、门套修补都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可能选取的具备电梯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产品的配置和参数及标书响应情况进行第三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并由第三方机构确认。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自电梯最终验收合格,有关各方代表签署合格证,并由工程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放使用许可证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本项目整梯质保期不得少于24个月。
2.所有部件的制造日期不应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10个月,重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机)应单独提供检验试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原件。
3.所有部件禁止设置技术壁垒(禁止安装远程手机卡、远程监控、****工厂授权等不利于后期维保的技术保护)
4.质保期结束前10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方移交本电梯所有配套资料含电气原理图和可进入系统的操作器永久授权。
四、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乙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阶段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本项目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
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