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15:38
现将****市**县庙岭乡糟缸建筑用石料灰岩矿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819335
二、成交时间地、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4日
地点:**市****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庙岭乡糟缸建筑用石料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糟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县庙岭乡境内,距**县城约20km,**中心地理坐标(2000坐标):东经116°44′06″,北纬29°05′41″。采矿权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其拐点坐标(国家大地2000)见下表。
拐点号 | X2000 | Y2000 |
1 | ****355.55 | ****1034.23 |
2 | ****558.93 | ****1702.73 |
3 | ****152.40 | ****1886.64 |
4 | ****978.11 | ****1599.08 |
5 | ****977.11 | ****1326.99 |
6 | ****001.67 | ****1181.70 |
开采标高:+410.58米—+230米。 | ||
上述所出让采矿权的界址由6个坐标圈定。 |
**开发利用情况:
(一)、该采矿权设计开采规模为年产160万吨/年,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省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并申报入库。
(二)、采矿权人因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按规定办理相应用地手续。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按照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缴存**生态修复基金,按《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
拟出让年限:31.7年
起始价:5100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5100万元
首次缴纳时间:2023年3月20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40%。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1)2023年12月15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15%;
(2)2024年12月15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15%;
(3)2025年12月15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15%;
(4)2026年12月15日前缴纳出让收益总额的15%。
乙方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通过“****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首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金额。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办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6日
对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局。地址:**市**区十里大道1482号,邮编:332000
本******局门户网站、****政府网同时发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