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粮改饲试点工作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探索粮改饲种植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农牧业发展新途径,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土地增效、循环利用、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村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稳粮、兴经、扩饲、强畜”现代牧业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动力,以粮改饲结构调整促进我县草食畜产业发展,不断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畜牧业,走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变粮、经二元种植结构为粮、经、饲**种植结构,增加青贮玉米等种植收贮,大力发展畜牧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节约、环境**的现代农牧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潜力,兼顾粮食安全,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本地**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鼓励使用新技术收贮加工和饲喂使用,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三)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四)协调推进,绿色发展。把养殖场配套粪污**化利用设施并有效利用作为必要条件,****养殖场主动落实畜禽粪污**化利用的主体责任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农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改饲种植结构年调整耕地面积不少于3万亩,年青贮鲜草不少于9万吨。
(二)饲草作物优质高产技术与草食畜标准化饲养技术逐步推广普及。节粮增产、节粮增效、节地增收效果明显增强,饲草玉米种植收入比籽粒玉米种植提高5%以上,奶牛、奶山羊平均单产提高1%,肉牛肉羊出栏率提高5%以上,饲料成本降低5%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显著提高。
四、实施区域、实施对象条件及建设内容
(一)实施区域。全县范围内。
(二)实施对象条件。奶牛、肉牛养殖规模50****养殖场,奶山羊、肉羊养殖规模100****养殖场或具备饲草收贮100****养殖场(户)、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农业**社以及专业化收贮服务组织等主体。
(三)建设内容。鼓励种植户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通过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青贮玉米、苜蓿、黑麦草、甜高粱等作物,使可用于青贮的饲草**面积达到目标任务,2024年调整传统玉米种植为饲用种植3万亩。二是提高全株玉米青贮比例,****养殖场、专业收贮企业开展全株玉米青贮,2024年计划共青贮全株玉米鲜重不少于9万吨。三是提升青贮设施建设,****养殖场为重点,支持标准化青贮池建设,2024****养殖场标准化青贮池应用达到90%以上。四是提高饲草机械化生产水平。鼓励组建青贮收割队伍,购置大型青贮收割机开展青贮工作,提**贮效率,缩短青贮时间,降低因天气给青贮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损失。
五、投资规模及补助环节
(一)投资规模
2024年安排我县项目补助资金405万元。
(二)补助重点
项目实施优****养殖场(企业、**社),其次补******社),结余资金用于养殖大户、专业户补助。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是饲草产品收贮补助。以具有较大规模****养殖场(企业、**作社、户)为主,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提供订单******社),每吨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补助资金不超过45元;二是青贮池建设补助。对**标准化青贮池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10%以内。
(四)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实施主体完成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测算标准一次性补助。
六、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四公示(项目公示、主体公示、验收结果公示、补助资金公示)和五步工作法(即:一报、二核、三验、四公示、五兑付),分六阶段实施:
(一)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阶段(2024年9月1日-9月7日)。****电视台、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等公众平台以及在各镇(办)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背景、目的意义、政策措施、扶持重点、补贴环节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项目社会影响面和知晓率,使广大群众对粮改饲工作充分认识,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全力配合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项目主体审核公示阶段(2024年9月8日-9月14日)。按照自主申报原则进行,****畜牧兽医站指导养殖场户填报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核定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被确定****养殖场(企业、**社、大户)、******社)签字盖章,未在申报期申报的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享受补贴。二是由项目实施主体在所辖区镇(办)按照补贴对象标准要求,对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条件进行复核,适时组织辖区内农技干事进行入场入户核定,****农业农村局登记、录入,9月15****政府网站进行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1661。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9月15日-10月31日)。
项目实施由实施主体自主实施,****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在青贮前、中期巡回监督检查,并邀请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收贮工作有序开展。指导实施主体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坚持“受益对象明确、青贮数量地点清楚、补贴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以及实施进度。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日-12月15日)。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兽医站组成项目验收组,参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一个指标、一把尺子”的考核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实地验收,采取看台账、测实物等形式,核准验收完成情况,并填写项目验收单,留存现场验收影像资料。
(五)项目完成任务公示阶段(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按照联合验收组验收结果,结合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签订任务,对项目实施主体2024年青贮任务完成和未****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未完成任务和验收不合格、不予享受资金补助),接受群众和项目实施主体监督。
(六)项目补助资金公示及兑付阶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2024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验收完成任务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具体补助标准,对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任务完成且公示无异议的实施主体予以项目补助资金核算,经局党委“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最终按测算标准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电视台、**发布等公众平台发布项目公示以及在各镇(办)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粮改饲试点政策、补助政策、补助对象的宣传,扩大项目知晓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引导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粮改饲工作,有效激发养殖企业、**社、专业收贮企业和种植农户的积极性,为推进粮改饲试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任务, 成立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余胜辉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农业农村局畜牧股,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培训。一是抓好青贮技术、青贮设施建设、青贮机械推广培训工作,****小组,分期开展技术培训;二是县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将饲草青贮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场,青贮期间要进行现场指导,确保青贮质量;三是在青贮期间组建联合收割队,缩短青贮时间,避免因雨天影响青贮质量和进度。
(四)强化职责考核。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共享贯穿于项目试点,健全考核机制,鼓励创先争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细化措施、切实解决粮改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为我县粮改饲工作创造和谐良好的氛围,努力开创全县粮改饲供给侧结构改革新局面。
(五)强化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主体的筛选和资金使用管理关口,规范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对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后予以通报,并收回补助资金,上缴财政,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