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洪渠更新改造工程(四期)设****改革局以岷发改发【2024】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小电厂排洪渠及支渠(东**),全长 3430m,其中:小电厂1#排洪渠渠长1400m,渠宽6m,渠深2m;小电厂2#排洪渠渠长1110m,渠宽5m,渠深2m;小电厂排洪渠支渠长920m,渠宽3.8m,渠深2.5m;加设DN800雨水排口14个,**桥涵4座,配套实施除杂清淤、雨水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东**。
2.3 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4 标段划分:一个设计标段。
2.5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及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等,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合格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2 获取地点:**市**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为:**市**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具体要求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岷阳镇岷州西路
联 系 人:王宗治
联系电话:0932-****9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189****0956
行业主管部门:****改革局
联系电话:093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