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大岭村龙漖基站农用地不公开交易公告
本****市政府第119号令《**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协商谈判,不属于公开招投标;并严格依照《**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指引》执行。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单位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单位在报名参与协商议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单位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单位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单位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单位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商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或地址):大岭村龙漖基站农用地
(一)资产状况:闲置; 面积:约100平方米;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区;无产权证明(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二)拟出租年限:7年(自2022年 4月 1日起至 2029年3月 31 日止)。
(三)(三)拟出租底价:含税价23000元/宗/年。
(四)递增情况:无递增。
(五)交易方式:协商谈判,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
(六)交易编号:****
(七)标的物四至范围:**黄盛昌厂房,南至1队厂房,西至1队厂房,北至黄盛昌厂房
(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九)交易地点:**镇嵩山路60号2号楼215招标室(**镇农村****交易中心)
(十)交易时间:2024年9月13日16:30
(十一)租赁单位:****
(十二)其他说明:1、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村级改造征用时(全征),双方必须服从,无条件解除合同,有关征收或征用补偿归属,土地及机房补偿、劳动力安置费、提前交地奖励等属甲方所有,搬迁补偿属乙方所有。征收或征用当年,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交付租金(按接到征地书面通知书当月止)。甲方在扣除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的租金后,将该剩下的预付租金(即未使用时间的预交租赁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于6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若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部份土地时(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归属仍按全征方法执行),未征用部份由乙方继续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不变,租金按征收或征用土地面积相应折算,部分土地被征收时,仅减免被征收部分未使用月份的租金,未被征收部分租金缴交方式不变,本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调整。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意向人的身份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如竞投意向人为经济实体,****公司****公司必须是内资法人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是中华人民**国公民;合伙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私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中华人民**国公民。如竞投意向人为自然人,则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持有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2、竞投意向人的流动资金起码要满足交纳参加招租保证金的要求或以上,以自身名义竞投,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竞投。
3、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凡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含**区及**镇范围内交易的项目),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4、报名时,如被委托人无法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可由被委托人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均予以承认其有效性。
三、竞投约定
竞得单位必须于交易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单位自签订《**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单位放弃竞得资格的,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租赁物再另行招租。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和领取资料(未成功取得报名资格的不能参加竞投)
1、交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000元,开户名称为:广****人民政府,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004********000481。转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前。竞投单位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以单笔对应金额转账为准。
2、报名方式:本交易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 9月11日至 2024 年 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服务中心(嵩山路60号)2号楼**镇农村****交易中心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竞投单位须填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单位报名表》及《竞投确认书》。凡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有效的报名资料的竞投单位,视为放弃竞投资格,不得参与本次交易项目的竞投。
(二)注意事项:
1、竞投单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单位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并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项目交易,自愿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2.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交易编号。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单位的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帐。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束(竞投结果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遇特殊情况顺延5个工作日)不计利息处理:
3.1“竞得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
3.2“非竞得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转账单位,
3.3竞投单****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4.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单位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区**镇大岭村龙漖基站农用地招租项目,交易编号:****。
5.竞投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供****银行****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银行****银行凭证)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6、竞投单位如迟到、中途退场或无故不到场的,均作自动弃权处理。
7、竞得单位签订合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合同,一年后合同转让第三方时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8、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物,竞投单位可到本村经济社了解标的物位置及基本情况。
9、本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证件均需原件备查):
竞投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备注:****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1、同一单位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标的物的经营方式:我社采用现状交付形式,竞得单位只可作法律许可的用途合法使用。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交易活动,******经济社所有。
九、联系方式:
(一)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国辉先生
联系电话:137****6222
地址: **镇大岭村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区**镇农村****交易中心
地址:**镇嵩山路60号2号楼(**镇农村****交易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杜小姐
联系电话:020-****0382
查询网址:http://nclqyj.****.cn:8026
上述的项目为公益事业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民主表决通过后可以采取协商谈判等方式进行交易。
温馨提醒:请参与竞投会的人员注意签到时间及竞投时间并提前到场。本次交易项目签到时间:2024年9月13 日下午16:10-16:25,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不得进入竞投室竞投,非竞投单位不得入内。
**市**区**镇农村****交易中心
2024年9 月2日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44********171403
法定代表人:陈国辉 任该社理事长
地址:**市**区**镇菩玉路2号
联系电话: 020-****1605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17823A
法定代表人:陈谋建
地址:**市**区碧悦街6号201室
联系电话:188****0129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通信条例》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及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以下的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改善**市**区**镇大岭村的移动通讯信号,甲方同意将**市**区**镇大岭村龙漖,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给乙方安装移动机房及天线通信杆或天线铁塔,以改善本村的移动通讯信号覆盖。
第二条:租赁时间:租赁期限为7年,以约定时间起,即从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各项费用并撤场后20天内,甲方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2、租金为每年每宗人民币23000元(大写:贰万叁仟元整),无递增,租金按年收取,在合同签定后20天内交清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租金给甲方;以后每年的1月10日前交清该年度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缴齐应缴金额为准)的租金(即先交钱后使用)。
3、乙方交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给甲方时,****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账户账号:959********0008459, 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支行)。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设备安装的相关场地问题及施工用水、用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乙方人员进行的施工、安装、维修、维护等相关事宜,提供方便;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安装和使用的移动天线及机房的合法性;
2、乙方安装和使用上述设施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电信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周边村民健康。
3、在安装和使用设施设备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若未能成功竞得该土地,必须在新合同生效前将该地上的移动天线、机房及相关设备设施拆除清场,否则,地上的移动天线、机房及相关设备设施视为乙方的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除需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同时有权没收乙方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2、甲方不按时提供土地给乙方使用时,应按实际提供时间计算租金,逾期30天以上,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按双倍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3、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村级改造征用时(全征),双方必须服从,无条件解除合同,有关征收或征用补偿归属,土地及机房补偿、劳动力安置费、提前交地奖励等属甲方所有,搬迁补偿属乙方所有。征收或征用当年,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交付租金(按接到征地书面通知书当月止)。甲方在扣除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的租金后,将该剩下的预付租金(即未使用时间的预交租赁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于6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若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部份土地时(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归属仍按全征方法执行),未征用部份由乙方继续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不变,租金按征收或征用土地面积相应折算,部分土地被征收时,仅减免被征收部分未使用月份的租金,未被征收部分租金缴交方式不变,本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调整。
4、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18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18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第七条: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的,应如实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第三方租赁或使用期限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年限。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土地,乙方擅自转租土地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关青苗、水产品、设备、设施、附着物等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合同开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一致,****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区**镇农村****交易中心和**市**区石****结算中心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履约完毕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020-****1605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188****0129
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镇农村****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