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采购人的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C99 | 其他服务 | 项 | 1 | ****300.00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市城陵矶临港新区新港办公楼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8-29 | |||
论证地点 | **信****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设定合理,招标文件服务方案及服务标准规范,商务条款不存在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的内容,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本项目已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连续两次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参与竞标,即“****”,因此“****”是唯一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服务区域的特殊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之规定。 3、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运行运转的机械设备在**建设时已配套建设,且部分设备已固化在城陵矶**,该部分设备的产权属于****的母公司,该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九项服务,具有专业设备和生产管理系统的唯一性,而现有的机械设备属****公司使用,具有支持该项目运行独特优越条件。 4、经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监管局****海关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8]1008号)的要求,城陵矶港已于2021年暂停收取外贸集装箱九项费用(转场、平移、过磅、提退关箱、插电、翻仓、理货、理箱熏蒸消毒),****服务所****政府购买服务,因本项目两次招标,均只有****参与,且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特建议按财政部 87 号令中的第(二)条规定处理,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金运莲 | ****司法局 | 法律 | ||
谈玲 | ****事业单位****中心 | 高级会计师 | ||
李波 | ****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会计师 | ||
张金伯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张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级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城陵矶新港区
联系人:蔡萤 联系电话:166****4508
2、名 称:**信****公司
地址:**楼区**大道489号金鹗山公园东大门**小区门口2楼
联系人:黄洁 联系电话:0730-****373
3、财政部门名称:****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临港区
联系人:万佳 联系电话:158****8901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