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体育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市**区**西街198号。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 含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光电枪馆、击剑场、射箭场及 足球场等,配套建设相关功能用房及附属设施。
2.3总投资额:9500.00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测量、测绘及后期服务工作。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规划土地或红线范围内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建筑物的建筑、景观、架空层及公共区域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在 4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在 4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1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广场西南侧约250米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13-****4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兴川南街760号2栋8-2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13-****2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8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