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1井区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分期验收)-高石009-H2井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蜀南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69792W | 建设单位法人:唐建荣 |
廖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区百子路11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石1井区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分期验收)-高石009-H2井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永**鸣阳村 |
经度:105.460415 纬度: 30.03044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8 |
川环审批〔2021〕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27 |
91.5 | 运营单位名称:****蜀南气矿 |
915********86979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3-04-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product/5693_3358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高石009-H2无人值守站,该井定产为15万方每天。**009-H2井至高石1井集气支线2.6km,DN150,设计压力9.9MPa,设计集输规模为15×104m3/d。 | 实际建设情况:高石009-H2井站场实际建设规模为18×104m3/d,高石009-H2井至高石1井集气管道工程建设工程未实施,仅**30m长DN100站内连接管道气液混输“T”接至高石137井站~高石1井集气站集气管道。 |
根据区域官网合理调整,满足集输要求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管道建设,拒绝**浪费,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减少了管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站采用两级节流工艺,井口采出原料气经过一级节流后进入水套加热炉橇加热,再进行二级节流后用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轮换计量后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站采用两级节流工艺,井口采出原料气经过一级节流后进入水套加热炉橇加热,再进行二级节流后用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轮换计量后外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采气期各站场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点火燃烧后由放空火炬燃烧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撬装设备废油及废油桶、废缓蚀剂及抑制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在事故或检修期间会产生的放空废气,放空管点火燃烧后高空排放。高石009-H2井站检修时、事故放空时产生的放空分离液检修人员罐车收集外运至镇1井、镇2井回注,未排入地表水。废药剂桶统一暂存于站内,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检修废渣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进行处置。站场周边临时占地已采取复耕、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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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放空立管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8-2020) | 放空废气经站场放空管点火燃烧 | 项目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硫化氢的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8-2020)相关控制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分离器、节流阀等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 分离器、节流阀等设备布置于井站工艺区内 | 程井站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距离井站最近的居民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气期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验收期间对地下水跟踪监测点进行了现状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水质未造成污染,因此本工程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未受本工程运行明显影响,符合环评预期。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缓蚀剂及抑制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药剂桶添加直接由作业人员带走不在站内储存,由厂家统一回收利用; 检修废渣由作业区统一收集后交有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生物安全。 |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对耕地进行了复耕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环境风险防控。采取工艺联锁保护措施,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各井口设置井口紧急安全切断阀,发生事故时自动切断泄漏气源。集输站和各站场均设置火炬放空系统、硫化氢泄漏报警装置。进出站管线设置截断阀,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建立和落实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集气站气田水罐设置外溢报警器,废水罐区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泄漏废水外溢。按要求设置监控与预警系统,设置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安置点。加强污水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运输过程发生事故导致废水泄漏,污染环境。及时转运废水,加强废水罐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腐蚀等造成废水泄漏污染环境。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配置等措施应纳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完善和修订,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结合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和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生物安全。 | ****蜀南气矿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等; 项目设置气体监测仪器;截断装置、自动点火放空系统;消防器材;防爆、防静电装置;警示标志,安全系统等。井口设置井口紧急安全切断阀,发生事故时自动切断泄漏气源。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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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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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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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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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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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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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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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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