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
补遗书(1)号
致:各申请人:
******中学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已于2024年08月27日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资格预审文件补遗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遗内容
1.原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修改为: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2.原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第二章: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2.5“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修改为:3.2.5“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对2.3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第2项申请人财务能力审查评分(满分15分)删除,不再作为评审标准,其他内容对分数及内容作了部分修改。
修改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书(1)号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
注:除以上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补遗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满足3日前的要求,故不需要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三、请各申请人以补遗书(1)号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编制申请文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辛屯镇辛屯村西营
联系人:田灿星
联系电话:138****93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草海镇(规划区主街道北侧F0001栋0001号3楼)
项目联系人:段盈涛
联系电话:151****2118
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 督 电 话:0872-****675
2024 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