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法院关于遴选澄迈县人民法院采购3个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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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采购3个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第二次)
为做好****3个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采购工作,我院公开遴选采购招标代理单位,因在2024年8月26日公告的报名期间内收到有效报名材料未达3家,现发布第二次遴选公告,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3个派出法庭安检设备项目,投资规模约为39万元。
二、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比较的方式选择采购代理单位。
三、资格条件要求及报名材料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须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财政厅、海****服务中心备案的证明复印件或公告网页截图;
3.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4.拥有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证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理部门处罚,并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7.业绩证明(提供单位简介及近3年工作业绩,列明委托人、委托时间、项目预算金额。如****法院相关项目业务或安检设备采购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8.报价函:****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报价,可上下浮动不超过±20%,超出该范围的报价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封口处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需提供PDF版扫描件。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报名地点:**省**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 ****
四、文件递交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要求,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以及报名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将纸质文件资料密封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地点。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8860
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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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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