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人民政府:
报来《龙****人民政府关于**市****坎市片区云川健身步道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审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永发改审〔2024〕5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你单位委托****设计院有限公司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我局委托有关专家函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编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坎市片区云川健身步道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位于龙****社区、清溪村,在**河坎市段(深渡大桥-**村)沿河健身步道建设,双侧长约5400米,路面宽2米,道路面层采用彩色沥青,并建设绿化、导视系统等配套设施;在坎市镇清溪村建设长约14500米、宽1.5米登山步道,以及道路指示标识、智慧互动设备等配套设施。
三、主要设计标准:
该项目为体育设施建设工程,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和透水砖等,建筑部分按一般公共建筑三级标准设计建造,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4级。主要设计标准依据包括:《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75-2023)、《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1411.99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9.9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5万元、基本预备费67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自筹解决。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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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