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6:58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文、石惠、朱佳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5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东路3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951-****6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商务中心B座1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文、石惠、朱佳红 0951-****659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文、石惠、朱佳红
项目联系电话:0951-****6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东路3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951-****6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文、石惠、朱佳红 0951-****65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商务中心B座18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聚龙****公司:
****受****的委托,拟就“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单位本着“诚实守信,双方共赢”的原则前来协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元):50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备注 |
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 电视剧《星星的故乡》带你去旅行**文旅形象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 | 2024年9月底前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2024年9月底前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免费发放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