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缙**壶镇镇双溪村生活污水外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缙**壶镇镇双溪村生活污水外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5.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缙**壶镇镇双溪村生活污水外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双溪村生活污水外运处置服务 | 1项 | 约23.36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6日每天8:30-11:30,14:0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2024年9月6日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报名基本情况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缙**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联系人:陈杰烽,联系电话:0578-****234)。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供。
10.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本项目不需提供。
11.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时间)。
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缙**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14.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时间)。
15.竞争性磋商地点:****(缙**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16.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杰烽联系电话:0578-****234
质疑联系人:李 彬 联系电话:0578-****234
传真:0578-****234 地址:缙**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
地 址: **省**市缙**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
联系人:徐阳
联系电话:0578-****017
质疑联系人:赵晓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8-****017
(3****政府****管理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985
传真:0578-****985
地 址:****财政局7楼
附件信息:
报名基本情况表.doc (2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