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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110千伏湖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110千伏湖东输变电工程,主要满****园区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湖东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白花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10****电站:本期建设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兆乏电容器组。远景规模为3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48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兆乏电容器组。
220千伏至善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10千伏至善至湖东电缆线路工程:**110千伏至善至湖东电缆线路2×2.73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727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局自行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印发〈**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110千伏湖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2024XS0006S01号)、《****110千伏湖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