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包:BB2024SQCGC2141,2包:BB2024SQCGC2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服务需求“每个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师资库成员授课,及其他教师不少于 4 人;(拟配备的师资库成员,须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师资库成员名单的通知》皖农教函〔2022〕870号师资库名单中,并提供文件扫描件,其他教师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修改为
“每个培训班聘请1名符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要求的教师,另外再聘请其他教师不少于 4 人(注:配备的教师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人员配备表中列明,并明确符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要求的教师)”。
(二)第四章 磋商、评审 “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第1项“拟配备师资力量” 中“在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拟配备的教师中每增加1个师资库成员的得2分,本条满分10分。注:师资库成员以《****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师资库成员名单的通知》皖农教函〔2022〕870号为准,提供文件扫描件”
修改为
“在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拟配备的教师中每增加1个符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要求的教师,得2分,本条满分10分。注:配备的教师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人员配备表中列明,并明确符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要求的教师)”。
(三)第四章 磋商、评审 “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第4项“培训业绩” 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文件通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高素质农民或新型职业农民或涉农培训项目业绩的:地市级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县区级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10分”
修改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文件通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高素质农民或新型职业农民或涉农培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中心综合楼九楼
联系方式:055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涂**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文斌(采购人代表)、沈庆吉、马海月(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850、0552-****63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