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依据《**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中心项目-展馆外立面亮化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因本项目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两家,第一次项目采购失败,本项目废标。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恩****中心项目-展馆外立面亮化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在硒博汇1号楼外立面增设亮化效果,涉及外立面灯箱、亮化实施面积约500平方米,通过改造提升,营造协调的硒博汇夜景。户外亮化灯光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包括灯具、布线、控制系统、安装调试等使用前及保修期内一切内容。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亮化项目施工业绩。
3.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11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1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
4.1预算金额: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3.00万元。
4.2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3.00万元。
4.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年。售后响应需在2小时内,进场时间按采购方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10****。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鄂建文[2023]3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上午08:40时。
7.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上午09:00时。
7.3递交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709开标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交易中心****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州****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8楼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0718-****32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龙大道州国投大楼7楼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0718-****201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