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本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539****广场5栋201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本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服务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50 人、返乡务农就业创业人员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就业人员50人,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不少于 128 学时,专业生产型人员培育不少于48学时。培训结束后,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不少于1年。 服务要求:**市本级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凤臣、杨欣、刘昕、杜六六、怀珍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定额收取,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8月16日
3.开标日期:2024年8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无
5.业绩:(1)2023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3年10月20日;(2)2021年****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农村局,2021年7月29日。
6.信誉(荣誉获奖):(1)优秀培育机构表扬函,****;(2)2022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优秀培训机构,****农业农村局。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9月1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009。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455****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558-****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室
联系方式:055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161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8月30日
下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