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茂晟康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91493D | 建设单位法人:俞斐 |
智连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自贸区保税区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巴圣路160号10幢3单元5层、6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自贸区保税区 巴圣路160号10幢3单元5层、6层 |
经度:121.61007 纬度: 31.31303 | ****机关:中国(******管理委员****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8 |
中(沪)自贸管环保许评〔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9149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91493D | 验收监测单位:埃欧孚(上****公司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4-04-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16B3A288EC954150B39F10CB5C48243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巴圣路160****园区内)10幢3单元5层、6层,拟从事小分子药物实验,年实验规模为1100批次。项目研发实验为小试,****实验室,不涉及转基因工程,不涉及生物、医药、化工等专业中试及以上规模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巴圣路160****园区内)10幢3单元5层、6层,从事小分子药物实验,年实验规模为1100批次。项目研发实验为小试,****实验室,不涉及转基因工程,不涉及生物、医药、化工等专业中试及以上规模内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研发工艺包括称量配液、反应、粗提纯、细提纯、检测分析。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研发工艺包括称量配液、反应、粗提纯、细提纯、检测分析。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项目设备冷却水、后道清洗废水、水浴锅排****实验室废水排口进入自贸壹号7****处理站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污水管网收集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实****处理站接管水质要求,自贸壹号7****处理站排放的废水执行《****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排放限值。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三级标准。 2、项目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丙酮、氯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工艺废气”、表2及附录C标准;臭气浓度还须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标准。排气筒进出口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3、项目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处氯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4、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标识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项目设备冷却水(24t/a)、后道清洗废水(657t/a)、水浴锅排水(0.5t/a)、通过实验室废水排口排入自贸壹号7****处理站(由**靳诚****公司负责运维,采用“灭活除磷+综合调节+厌氧+好氧+MBR”工艺)集中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324t/a)通过所在建筑****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公司集中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验室废水排口处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7****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三级标准。 2、****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均密闭设置,液体危废仓库为密闭独立隔间。 项目研发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整体抽排风系统收集,经风机汇总至总管,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气筒(DA001)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丙酮、氯化氢、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工艺废气”、表2及附录C标准,此外臭气浓度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标准,可达标排放。 3、****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均密闭设置,液体危废仓库为密闭独立隔间。研发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整体抽排风系统收集,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氯化氢、臭气浓度的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相应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的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相应标准限值。 4、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后,经过几何发散衰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外1m处的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边界位于厂房内部,与企业相邻,不具备单独考核条件),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此外,南侧厂界外1m处的背景噪声值超过标准限值,且没有措施可以降低背景噪声,无法评价。 5、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已委托****定期外运处理;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头道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已委托******公司、索闻特环保****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量100%。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2、项目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3、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4、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均少量存储,并储存于密闭容器内,液态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底部设有防泄漏托盘,液态化学品暂存在化学品柜、防爆柜中(底部设有防泄漏挡板)。易制毒易制爆间、各实验室化学品柜、气瓶间、液态危废仓库、固态危废仓库等涉及化学品使用、储存的区域均为环氧地坪。废气处理装置所在地面硬质化。建立巡检制度,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并配备了必须的环境应急物资包括吸附棉等,一旦发生泄漏可以及时处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2、企业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保障了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发生。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中国(******管理委员会备案(编号:310115-BSQ-2024-046-L) 3、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4、按照《报告表》意见,项目落实了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散落和堆积,防止扬尘的飘散,严格遵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58 | 0.0658 | 0 | 0 | 0.066 | 0.066 | |
0 | 0.267 | 0.79 | 0 | 0 | 0.267 | 0.267 | |
0 | 0.002 | 0.053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01 | 0.007 | 0 | 0 | 0 | 0 | |
0 | 0.059 | 0.059 | 0 | 0 | 0.059 | 0.05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12 | 0.524 | 0 | 0 | 0.512 | 0.51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依托现有的自贸壹号7****处理站(由**靳诚****公司负责运维,采用“灭活除磷+综合调节+厌氧+好氧+MBR”工艺) | 与**靳诚****公司签订的自贸壹号污水处理系统使用协议中对水质的要求,即自贸壹号7****处理站进口水质要求 |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24t/a)、后道清洗废水(657t/a)、水浴锅排水(0.5t/a)、通过实验室废水排口排入自贸壹号7****处理站(由**靳诚****公司负责运维,采用“灭活除磷+综合调节+厌氧+好氧+MBR”工艺)集中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324t/a)通过所在建筑****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公司集中处理。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验室废水排口处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7****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实验室、液体危废仓库密闭;②通风橱、集气罩、整体抽排风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DA001)。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均密闭设置,液体危废仓库为密闭独立隔间。 项目研发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整体抽排风系统收集,经风机汇总至总管,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气筒(DA001)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丙酮、氯化氢、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工艺废气”、表2及附录C标准,此外臭气浓度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标准,可达标排放。氯化氢、臭气浓度的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相应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二氯甲烷、甲醇、苯系物、甲苯的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相应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厂房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研发设备、废气处理风机等运行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②对机械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对废气处置装置风机采取减振基础、风管软接头等降噪措施;③厂房墙面为实体墙,加强厂房门窗隔声;④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运行噪声。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外1m处的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边界位于厂房内部,与企业相邻,不具备单独考核条件),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此外,南侧厂界外1m处的背景噪声值超过标准限值,且没有措施可以降低背景噪声,无法评价。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标识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项目产生的废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已委托****定期外运处理;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头道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已委托******公司、索闻特环保****公司定期外运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量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同时,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企业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保障了全厂的安全运行,防止风险事故发生。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中国(******管理委员会备案(编号:310115-BSQ-2024-046-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厂区现有给水管网设施、排水设施及配电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现有给水管网设施、排水设施及配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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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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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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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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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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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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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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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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