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环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12056U | 建设单位法人:吕晨 |
陈道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南****开发区 |
江****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南****开发区 恒通大道2号 |
经度:118.84980 纬度: 32.14717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6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12056U001W |
2024-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12056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星州****公司 |
****0106MA1YBR6D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99257M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28YgOP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开发水处理和废水处理技术及产品,提高研发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开发水处理和废水处理技术及产品,提高研发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实验室研发,研发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对外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研发,研发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对外出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中心、****中心****中心,****水厂日常水质化验以及技术研发实验的分析检测、开展污泥**化处置技术相关实验研究、环境污染物的高效降解菌种的筛选分离及培养。 | 实际建设情况:****中心、****中心****中心,****水厂日常水质化验以及技术研发实验的分析检测、开展污泥**化处置技术相关实验研究、环境污染物的高效降解菌种的筛选分离及培养。 |
淘汰厌氧反应器、负86度立式超低温冰箱、发酵罐、冷冻冻干机和细胞均质仪;新增臭氧氧化试验设备、多参数水质测定仪、COD消解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超声波清洗器、电渗析试验装置等设备;增加抗坏血酸和纳氏试剂使用量,新增酒石酸钾钠、亚硝酸钠显色剂、磷酸氢二钠和壬基酚等原辅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检测产生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小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生活污水与后道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离子交换柱、废氧化铝球由厂家回收处理;检测、研发废物,检测、研发废液,废试剂容器,初次清洗废水,过期试剂,废活性炭,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水质检测产生的废气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研发实验室产生的废气通风橱收集后和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生活污水与后道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离子交换柱、废氧化铝球由厂家回收处理;检测、研发废物,检测、研发废液,废试剂容器,初次清洗废水,过期试剂,废活性炭,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变动情况:危****实验室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取消排气筒DA005,排气筒数量减少。变动原因:废气治理方式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中心位于办公楼一楼西侧,检测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DA003原设置于办公楼外东侧;****中心位于办公楼一楼东北侧,研发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DA004原设置于办公楼外东北侧;****中心位于办公楼二楼东北侧;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小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 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排气筒DA003就近调整至办公楼外西侧;2、排气筒DA004为不妨碍人员出入,调整至办公楼外东侧;3、危废****研发中心,****实验室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取消排气筒DA005。 |
变动情况:1、排气筒DA003就近调整至办公楼外西侧;2、排气筒DA004为不妨碍人员出入,调整至办公楼外东侧;3、危废****研发中心,****实验室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取消排气筒DA005。变动原因:根据研发和实验需求优化平面布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350.971 | 0.0384 | 1533 | 0 | 0 | 1351.009 | 0.038 | |
418.801 | 0.012 | 766.5 | 0 | 0 | 418.813 | 0.012 | |
33.099 | 0.001 | 63.32 | 0 | 0 | 33.1 | 0.001 | |
1.486 | 0 | 7.655 | 0 | 0 | 1.486 | 0 | |
69.71 | 0.002 | 183.96 | 0 | 0 | 69.712 | 0.002 | |
87.813 | 0 | 153.3 | 0 | 0 | 87.813 | 0 | |
94.568 | 0.003 | 153.3 | 0 | 0 | 94.571 | 0.003 | |
3.648 | 0 | 15.33 | 0 | 0 | 3.648 | 0 | |
0.675 | 0 | 7.665 | 0 | 0 | 0.675 | 0 | |
1.891 | 0 | 22.995 | 0 | 0 | 1.891 | 0 | |
0.169 | 0 | 7.665 | 0 | 0 | 0.169 | 0 | |
0.004 | 0 | 1.533 | 0 | 0 | 0.004 | 0 | |
26864 | 2963.8 | 0 | 0 | 0 | 29827.8 | 296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2 | 0.0003 | 0 | 0 | 0 | 0 | / |
0.033 | 0 | 0.304 | 0 | 0 | 0.033 | 0 | / |
0.001 | 0 | 0.005 | 0 | 0 | 0.001 | 0 | / |
0 | 0 | 0.0001 | 0 | 0 | 0 | 0 | / |
0 | 0.001 | 0.0073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或旋流沉砂池+强化AAO生物反应池+圆形二沉池或矩形二沉池+**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 | 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或旋流沉砂池+强化AAO生物反应池+圆形二沉池或矩形二沉池+**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 ****处理厂总排放口S2的COD、SS、NH3-N、TN、TP、pH检测结果均满足**省地标《****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活性炭吸附装置 | **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检测废气由集气罩及通风柜收集后,通过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排气筒DA003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均满足**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1#活性炭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78.6%,满足环评报告中的废气净化效率要求。 | |
2 | 2#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研发废气由集气罩及通风柜收集后,通过过滤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研发中心,****实验室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自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排气筒DA00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硫酸雾均满足**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活性炭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80.4%,满足环评报告中的废气净化效率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减振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通过实行分类收集、安全贮存等,落实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离子交换柱、废氧化铝球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检测、研发废物,检测、研发废液,废试剂容器,初次清洗废水,过期试剂,废活性炭,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库建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执行)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淋等措施,转移危废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离子交换柱、废氧化铝球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检测、研发废物,检测、研发废液,废试剂容器,初次清洗废水,过期试剂,废活性炭,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库建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淋等措施,转移危废时严格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并配备应急物资,防止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事件。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并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日常监测计划,做好监测工作。 | 已制订应急预案,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已配备应急物资,防止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事件。定期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已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日常监测计划,做好监测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并做好与厂区内各市政管网的衔接工作,雨、污排口依托现有,不得新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并做好与厂区内各市政管网的衔接工作,雨、污排口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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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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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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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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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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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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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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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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