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现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二)插手民间纠纷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破坏农村治安秩序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六)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采取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黑恶势力;
(七)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操纵经营“黄赌毒”或枪爆类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九)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恶意索赔、敲诈、诈骗以及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等黑恶势力;
(十)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
(十一)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和受理时间
举报方式:
(一)**市扫黑办
电话:0951-****752
邮箱:nxycshce@163.com
(二)**区扫黑办
电话:0951-****021
(三)**区扫黑办
电话:0951-****495
(四)**区扫黑办
电话:0951-****012
(五)**市扫黑办
电话:0951-****097
(六)**县扫黑办
电话:0951-****316
(七)永**扫黑办
电话:0951-****769
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三、举报要求及奖励、保护措施
举报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泄露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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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