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省**市**市怀礼街北侧、福茂**东北角,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90465°,北纬39.790487°,宗地面积3997.28m2(合5.9959亩)。根据影像******局2024年7月4日出具的证明,地块在农转及征收前权属为郝家寨村农民集体,地类为农用地(耕地)。现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怀自然资发〔2024〕22 号),********幼儿园用地。
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判断布点法+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西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采样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16个土壤样品(含13个目标样品+2个现场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土壤pH、锌、总铬、钡、钴、铍、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有机农药类(GB36600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共计149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镍、铜、锌、镉、铅、铍、总铬、钴、钡、砷、汞、氨氮、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污染物(不含pH)镍、铜、镉、铅、铍、钴、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钡、氨氮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 11/T 811-201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为判断周边污染源是否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靠近周边污染源、地下水流向下游位置布设1口地下水监测井。送检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目标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常规27项、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其他检测项目总铬、钡、钴、铍、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有机农药类(GB36600中表2中14项),共计165项。检出污染物有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碘化物、总硬度、总铬、锰、钴、铜、锌、镍、钡、钠、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pH。其中地下水样品中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碘化物、总硬度、锰、铜、锌、钠、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钴、镍、钡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总铬未超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要求计算的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幼儿园用地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